红牛商标之谜:为什么中国红牛有权使用红牛商标

网易订阅   2026-04-03 16:5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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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天丝自称是红牛商标的全球所有者,实则是移花接木的弥天大谎,信口开河。商标申请和注册具有地域性特点,一个国家或地区授予的商标权仅在该国或地区有效。在WIPO网站以及美国商标局网站进行查询,可以看到在欧美国家,红牛(RedBull)系列商标没有注册在泰国天丝的名下,而是注册在奥地利红牛名下。

红牛能量饮料是奥地利商人迪特里希·马特希茨改良泰国版红牛所创,RedBull商标也是其最先注册,打造了红牛品牌国际声望。而在泰国本土,泰国天丝的红牛市场份额15%都不到。

深圳国际仲裁院一纸裁决将中国红牛产品上实际使用的红牛商标与泰国天丝注册的红牛商标两枚不同的商标做了清晰的区分,并且从红牛商标在中国产生的事实、红牛商标在中国使用的事实以及中国商标法的法律规定等各方面进行论证,确认中国红牛产品上的红牛商标是中国红牛的资产,归中国红牛所有,中国红牛有权继续使用。

1、中浩公司为中国红牛购买斗牛图商标,并投入给中国红牛,成为中国红牛商标的一部分

1994年1月,浙江金华斗牛游乐中心取得了斗牛图商标的注册,导致泰国天丝在1994年11月申请注册一枚带有斗牛图案的红牛商标时,未能得到核准。在中国食品工业总公司、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泰国红牛、泰国天丝合资1995年12月设立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即“中国红牛”)后,为解决中国红牛注册和使用红牛商标的障碍,中浩公司与浙江金华斗牛游乐中心取得联系并协商购买了斗牛商标。1996年1月,金华斗牛游乐中心、金华乳品实业公司与中浩公司签署购买斗牛商标的三方协议,将斗牛商标在“果汁、汽水”上的所有权转让给中浩公司,并承诺对中浩公司下属企业使用斗牛商标不采取法律行动。

中浩公司购买斗牛商标后投入给了中国红牛,使其成为中国红牛资产的一部分,并彻底解决了中国红牛使用红牛商标的合法化问题

2、中国红牛在1996年最早在中国使用红牛简体字商标,并且持续使用没有发生过变化

在中浩公司取得斗牛商标所有权后,中国红牛于1996年开始使用由斗牛图、Redbull英文和红牛简体字中文组成的红牛商标,在报纸、电视台等媒体打广告,并将该红牛商标使用在红牛饮料产品上,至今没有发生过变化。对此,深圳国际仲裁院的裁决书予以了确认,并且该裁决书特别强调中国红牛实际使用的红牛简体字商标不是泰国天丝注册的红牛繁体字商标

3、中国红牛的红牛饮料在1996年销售额达到1.5亿元之后,中国红牛和泰国天丝才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显然中国红牛使用红牛商标的合法权利来源与商标许可使用合同无关

中国红牛的红牛饮料产品经过宣传推广,在1996年的销售额就达到了1.5亿元,此时中国红牛也已使用红牛简体字商标有一年的时间了。由于中国红牛没有注册其产品上使用的红牛简体字商标,为了满足产品打假、向泰国天丝支付提成款等现实需要,中国红牛与泰国天丝就泰国天丝注册的红牛繁体字商标签订了商标许可使用合同。显然,中国红牛使用红牛简体字商标并不需要与泰国天丝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并且中国红牛从未在产品上使用过商标许可使用合同中的泰国天丝注册商标。因此,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对中国红牛合法使用红牛商标不产生任何影响。深圳国际仲裁院的仲裁裁决对上述事实也予以了确认。

4、泰国天丝发动商标侵权诉讼后才申请注册中国红牛产品上的红牛商标,其恶意抢注行为昭然若揭

深圳国际仲裁院裁决书认定的一个重要事实是泰国天丝在2017年(即中国红牛已使用22年后)才申请注册中国红牛实际使用的红牛简体字商标。这个事实说明:

(1)泰国天丝明知中国红牛产品上的商标是中国红牛的资产,归中国红牛所有,所以其注册了很多红牛商标,但唯独没有注册中国红牛产品上实际使用的红牛简体字商标;

(2)泰国天丝明知中国红牛实际使用的红牛简体字商标与其注册的红牛繁体字商标不同,所以其必须通过抢注中国红牛的简体字商标以稳固其发动商标侵权诉讼的权利基础;

(3)泰国天丝明知自己注册的红牛繁体字商标不具有使用价值,消费者认可的是中国红牛产品上已使用22年的红牛简体字商标,因此泰国天丝在自己的产品上使用的也不是其注册的繁体字商标,而是中国红牛的简体字商标。

5、深圳国际仲裁院明确裁决中国红牛产品上实际使用的红牛简体字商标是中国红牛的资产,归中国红牛所有

在合作之初,泰国天丝借助中国国企为合资公司购买斗牛商标之机,取得了红牛繁体字商标的注册,但从未在商标上使用;在中国红牛把市场做大后,泰国天丝看到中国红牛实际使用的红牛简体字商标的巨大价值,便来抢夺中国红牛的商标资产;最后,泰国天丝还通过商标侵权诉讼,试图强制清算中国红牛,逼停所有供给中国红牛的工厂,把中国红牛的商标资产抢走后让中国红牛及产业链彻底消失。显然这个如意算盘达到目的还为时尚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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